解析:
关于事假的具体规定并未明文规定,这取决于雇主的自主决策权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雇主可允许员工请假,但由于事假期间不产生工作成果,因此雇主无须发放相应的薪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员工申请事假,雇主有权扣除该日的工资。然而,对于雇主扣除工资的合理性问题,我们提供以下计算方法以供参考:
首先,计算每日工资:每日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21.75,由此得出您每一天的实际工资数额。这里所指的基本工资并非您当月实际领取的工资,而是您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资标准。
其次,计算应得工资:将基本工资加上您的加班费、津贴以及补助等各项费用,便可得出您的实际应得工资总额。
最后,计算实得工资:将应得工资总额扣除因请假而需扣除的工资部分、社会保险金额以及个人所得税(如有)后,剩下的便是您实际获得的工资数额。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