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常情况下是禁止此类操作的。
然而,除非满足特定的合同条款所定义的特殊情形,例如:在双方签署合同之际,已事先明确规定承租方可提前交付书面通知至出租方,表示其欲解除租房关系;
此外,若承租方提出终止租约的时间点符合合同预先设定的期限,且该行为未被视为违约行为,则出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承租方支付的所有押金全额归还给承租方。反之,若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以上准则,即便承租方在合同正式到期前提出解约申请,出租方仍有权拒绝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