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要求的劳动者,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进行书面告知。
此外,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后达成共识,则两方可依法解除双方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然而,若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处在其管理下的劳动者有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例如未能按照劳动合同所明确约定的条款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工作防护措施或者工作环境,亦或是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等,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便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自身合法权益,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