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疑,这一举措是可行的。
首先,按照规定,申请人需要连续且额度充足的缴纳住房公积金长达六个月(包含本数)以上,才能有资格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资格。对于那些曾经在其他地区缴纳过住房公积金,而在现有缴纳地区没有允许其满六个月缴存期限的情况,其缴存时间可以通过向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进行合并计算。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而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则无法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