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暑期打工期间的辞职能否被扣除薪资是不合乎规范的。假如在规定程序内,员工按照雇主设定的离职手续进行正式的离职交接,那么,雇主任何以非法手段扣留员工薪资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该名员工可以选择向所在雇佣单位的法定所在地劳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同时也有权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力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若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并因此给雇主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该员工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