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该案件而言,根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必须予以重新审理。之所以需要重新审理,主要原因在于审理案件时所遵循的“集中审理”原则,这意味着每个案件都需单独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且从案件开审直至判决结果宣告之前,审判过程应该保持连续性,同一法庭始终代为审理。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严格禁止审判庭同时审理其他任何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