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醉酒驾驶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通常允许有旁听人员在场。在此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的家属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和指导。律师将会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稳定其情绪状态,深入解读案件细节,提供全面且准确的法律建议。在此基础上,针对具体案情,律师将有针对性地提出申请取保候审、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等策略性建议,并提供相关法律援助服务,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常而言,判决结果并不会直接通知至家庭成员,但会进行公开宣判,届时家属可前往现场聆听。因此,我们再次强调,请务必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以便能够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发展,分析案件走向,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并根据实际情况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等,从而尽可能地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甚至争取到缓刑等有利结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