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所覆盖房产是否具有申请财产保全的资格,尽管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然而其上所建的建筑物却被视为私人财富,故此,我们仍有权申请施行财产保全程序。财产保全措施主要指向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鉴于法律制度的健全以及司法实践的发展,为了确保未来审判结果的有效执行以及保护相关权益人免受财产损失,人民法院可以在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之前或之后,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实施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