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讯逼供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手段:拳打脚踢,使用警绳进行捆绑、使用警棍进行电击或者殴打,使用手铐将囚犯紧紧束缚,实施火焰焚烧或者烘烤的酷刑,悬挂于空中,用水浸泡,通过车轮战的方式连续不断地进行审问,长时间剥夺囚犯的睡眠权利,强迫他们站立、举手、弯腰,制造饥饿感,暴晒在阳光下,对其进行惩罚性的冷冻处理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