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农村地区,被赋予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通常被称作住宅;而缺乏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则称为非住宅。由于宅基地并未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因此在法律层面被定义为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国家法规,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依法享有所占有的集体土地并有使用的权力,同时还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此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以及转让等方面,均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国家相关部门规章制度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