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递交贷款申请材料
在接受借款人针对特定用途及其贷款需求和资金规模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向金融机构提出的书面贷款申请之后,若该笔融资业务可满足本机构的服务范围内,便需开始着手筹备相关的必备资料。
二、筹备贷款所需资料
在此前提下,如涉及到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申请人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件、户籍簿副本、收入证明历史记录、与个人消费支出密切关联的相关合同文件、婚姻关系确认文件、以及所涉及房屋的所有权证明等。
三、实地审查并作价值评估
在完成了材料提交环节之后,接下来便是银行依据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展开对于抵押财产的实地勘验及价值鉴定工作。
四、上报审核信贷材料及评估结果
此后,上述所有经过审核的信贷资料以及评估报告或者勘估意见书将被汇总递交给银行,以便进行最终的批核。
五、签订借款协议并公证
紧接着,借款人与抵押人应充分理解并签署详细的借款协议以及萝列的相关文件,并于每页上签章、按压手指印,随后由公证部门依法对整个过程进行公证。
六、启动抵押登记程序
最后,银行会凭借已经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以及正式的借款协议公证书前往相关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