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反贪污腐败、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等一系列具有公共利益性质的诉讼问题时,检察院有权直接对相关人员进行拘留询问,即使此人并非案件当事人,但倘若其作为中介或者间接受影响者,检察院亦有权主动征询其意见或展开进一步调查。而若在调查过程中并未发现实际行为,经过48个小时之后便可将被询问者释放。但是,如果已经确定了确凿的证据证明存在违法行为,且该行为正处于核实阶段,那么在此期间内,检察院可能不会向家属透露具体信息。待核实工作完成后,检察院会正式发布逮捕令,并通知家属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