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D级危房必须予以拆除。D级危房的承载力已经无法满足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房屋的整体状况呈现出危险状态,从而构成了整栋危房。对于被判定为D级危房的居民,应该立刻迁往其他安全地点,或者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当地政府提交危房改造申请。在此过程中,各级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紧急避险决策,提供相应的经济援助,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居民的住房安全。如果经过催告和期限拆除仍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政府有权实施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十七条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
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