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应遵循以下严谨的流程步骤:
首先,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被告实际居住地的法院递交书面的离婚申请书;
同时,须附上自己的身份证件、结婚证书等,以上均属离婚所需的必要证据材料。
然后,法院将会对原告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和收案处理。在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法院会向申请人发放正式的立案手续通知单。随后,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诉讼费用,至此,法院便正式开始受理此项离婚案件。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先进行诉前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则将进入正式的开庭审理阶段,最终根据审理结果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