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所签之合同存在不平等条款,当事人可以选择不予签署;反之若被迫签订此类合同,可依法向各级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所谓“霸王条款”,即相关行为人为了规避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而单方面拟定的、旨在减轻或免除其自身责任的各类合同通知、声明等文件,这些条款通常会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限制和损害。因此,当您在签订合同时发现有霸王条款出现时,有权拒绝签署并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修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