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相关法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员工而言,其可享受从3个月至最长24个月的医疗期限,具体时长根据个人实际参与工作及在现职单位的服务时间而定。详细规定如下所示:
1.实际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且在现职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者,享有3个月医疗期;若在现职单位工作年限超过5年,则享有6个月医疗期。
2.实际工作年限已满10年者,且在现职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者,享有6个月医疗期;若在现职单位工作年限超过5年但未满10年,则享有9个月医疗期;若在现职单位工作年限超过10年但未满15年,则享有12个月医疗期;若在现职单位工作年限超过15年但未满20年,则享有18个月医疗期;若在现职单位工作年限超过20年,则享有24个月医疗期。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