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若需对已被拘留十日的被告人实施保释措施,通常情况下需支付一千元作为保释金,但具体金额的设定将由批准取保候审请求的公安机构、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此外,若当事人无力承担该笔保证金,亦可寻求其他合适的担保方式以获得取保候审资格。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