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国庆期间仅给予员工一天的休息时间是不合规的。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国庆节假日总共有三个工作日,即国定假日为10月1日、10月2日以及10月3日。单位在这三个工作日里必须对员工进行合理安排,若无法与员工达成共识而不得不要求他们在此期间进行工作时,须向他们支付至少三倍于正常工薪的加班费。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