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机动车遭受火灾损失后,车主可以寻求向相关保险机构申请理赔或直接向导致火灾事故的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
然而,在处理这类火灾事故的理赔事务中,保险公司会对事故发生的具体成因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若判定火灾事故纯粹由外部环境影响所致并且未能找到相关责任人的话,在这种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将会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但同时也失去了向责任人追偿的权利。反之,若火灾系由车辆自身原因引发的,则该车辆必须事先投保了自燃险种方可获得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