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派出所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法定期间全称为两个月左右,且最短的时限也不能少于15天,而最长则不得超过7个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在收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提起诉讼等各类材料之后,会根据自身的管辖权限对这些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经过审查认定确实存在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决定将此案件作为刑事案件来进行侦查或审判,这也是一种必须在特定期限内完成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