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员工不愿意参与培训课程,公司有权力行使单方终止雇佣关系的权利。关于员工赔偿金的具体数额,需根据造成解聘决定的主要责任方来定夺。当公司认为员工在两个季度的绩效评估中未能达到要求,并因此安排了专业性的技能强化培训时,所涉员工应依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积极投入到培训过程之中。同时,培训期间的纪律也是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员工都应该严格遵守。如果员工在培训期间多次出现上课打瞌睡、缺席等行为,公司有权依据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