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员工未按时抵达工作岗位,迟到了一个多小时,将会被视为旷工进行处理。以下是对于迟到、早退以及旷工的相关规定与执行办法。
(1)如员工在规定时间内迟到或早退,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即30分钟),每次将扣除其薪资中的10元作为惩戒。若员工迟到或早退的时长达到或超过半小时但不足1小时的情况下,每次将扣除其薪资中的20元作为惩罚。而当员工迟到或早退的时长超过1小时,则必须事先向上级领导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2)如果员工在一个月内累计发生五次迟到或早退行为,在扣除相应薪资之后,将被记为旷工一次。旷工一次将扣除该员工一天的双倍薪资。
此外,如果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或者更多,公司将有权对其进行解雇处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