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有鉴于员工未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交辞呈的行为,企业有权请求当事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若决定离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如果在劳动合同尚未终止之际,员工未能按照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将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从而构成违约。在此种情况下,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条款,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