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便在房产证上并无姓名记载,依旧可以依法设置居住权。
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既可依据签订的合约获取居住权,也可直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居住权。
而当居住权得到正式登记之时,即视为其已然成立并且具有人身专属性特征,居住权人有权按照预先订立的合同条款,对他人所拥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及其他相应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