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留地遭遇征收时的赔偿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对于因征收而导致的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遭受的经济损失,需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对于在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青苗,由于征收行为而遭受损害,应对种植这些青苗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补偿;
对于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以及其他设施等,由于征收行为而遭受破坏,应向相关所有者支付补偿金;
对于因征收行为而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单位的富余劳动力,也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