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前,如若夫妇中的一方希望独立购买房产,并非强制要求登记双方姓名,而是允许仅登记单方面名义。
至于婚后购房以及相应房产归属问题,存在着两种具体情况:
一类可归属于丈夫或妻子单人所有;
另外一种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这类概念,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因此,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这个房子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的房产,在离婚时也会有对方的一部分房产;如果是用一方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那在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不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