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便职工已经成功申请到了公积金贷款,其公积金账户仍可顺利地迁移至其他地区。
若在此过程中,职工发现自己在异乡也拥有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存记录,并且满足特定条件的话,那么便有机会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事宜。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身为当事人的职工需向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各类必须的证明文件,并严格遵循既定的程序步骤进行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定的条件限制以及要求,比如要求职工在异地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定年限等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