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完成工作后,若雇主未能及时支付薪酬,擅自将其所承担的工作成果进行毁损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对自身带来法律风险,而且根据所毁损财产的价值以及社会影响程度,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无论是建筑材料还是施工场所,它们均归属于甲方所有,而乙方作为承包商,以及个人作为施工方,并无权擅自进行拆除。
因此,劳动者应当采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如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方式索取应得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