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自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所受理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人手中。
被告人则须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后第十五个工作日届满之前提出其辩护意见与答辩状。
在民事案件中,被告人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准备:
首先,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制定出书面的辩护意见,同时尽力搜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以进一步支撑自身的观点,并对原告的诉求进行有力反驳;
其次,在法庭审理阶段,法院通常会要求被告人阐述其辩护意见,并就案件的关键事实做出进一步的补充说明;
再次,在原告完成所有举证流程之后,被告人需对原告的证据提出质疑或评价意见;
此外,被告人也有权利进行举证;
接下来是法庭辩论环节;
最后,被告人有权发表最后陈述。
对于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而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出席庭审,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审判。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真相后直接作出缺席判决。
然而,如果因为被告人的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无法得到充分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