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合法途径获取的录音资料具备被认定为有效证据的资格。
然而,倘若这些录音资料系通过非法方式偷录所得,即便未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或未触犯相关的禁止性的法律法规,亦并不等同于属于违法行为。
此类录音资料仍可作为证据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
然而,在收集和整理录音证据的过程中,我们应尽量寻求其他类型的证据来相互印证,从而增强其证明力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