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确凿证明对方存在通奸行为的实际证据繁多,然而,在提起诉讼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关证据资料,必须得遵循形式上的合法性以及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且其获取途径亦应是合法合规的。
这类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有知情人士的证词,通奸方的忏悔书,以及与第三者之间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等。
关于通奸行为的证据涵盖了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几种类型的文字证据:
包括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的文字信息,这些都能够有力地证实通奸行为的真实性及其双方当事人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