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通过划拨途径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所涉及的土地之上的房产不得进行自由买卖。
在面临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应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因此,买卖此类房地产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属违法操作。
对于土地使用者而言,倘若需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补缴出让金,方可依法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前往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登记手续;
接着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