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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宅基地后办了土地使用证有效吗

4.9w浏览 匿名 2024-05-04 广西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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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具体而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宅基地使用权受到国家法律的全面呵护与保障,遭受任何单位以及个人的侵犯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与政策,每一位农村村民仅能够合法持有一块宅基地,并且这块土地的面积不得超出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政府所规定的范围。
    对于那些人均土地稀缺且无法保证每个家庭都能拥有一块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广大农村村民的意愿并结合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农村村民能够按照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政府所规定的标准实现“户有所居”的愿望。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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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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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丢了怎么办?
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是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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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是可以通过哈宅基地调剂这种方式发生过户,但过户的话需要符合条件,其中就包括过户,他必须是给同村的村民,如果是外村的话,那么就不可以,还有就是这种方式,必须要符合国家关于宅基地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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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归属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即便事主双方并未就他人宅基地之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问题达成任何明确协议或约定,但此类房屋仍应毫无疑问地归属宅基地使用权人(集体成员之间的转让行为除外)。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宅基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相互独立且分离的,这意味着广大村民仅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宅基地的所有权则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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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是宅基证吗
不是,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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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买卖拆迁安置房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是房屋拆迁合同可能失效的几种特殊情况:
首先,若与之达成拆迁协议的一方并非合法的政府或其他行政部门,缺乏合理和合法的征收决定,那么相关的拆迁补偿条款便可被视为无效;
其次,若与拆迁者达成协议的对象并非安置房屋的完全所有人或(存在权利争议)的占有者,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也是无效的。
针对这种情况,只有具备法定资格并经过严格授权的部分产权人才有权力签署相关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此外,如签约的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们所签定的拆迁补偿协议同样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来说,他们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明确同意,否则该协议亦属无效;
再者,当代理人超越了代理权限或者在无代理权的情况下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且未获得权利人的追认,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同样地,如果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事宜,但被委托人未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签订拆迁协议,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另外,被委托人的转委托也是无效的,因为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因此即使是转委托,也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最后,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样的协议也应该被认定为无效。
除此之外,如果拆迁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得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拆迁协议,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同时,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存在着相互勾结的情况,利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的目的,那么这样的拆迁协议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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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别人住宅是寻衅滋事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如果某人以寻找麻烦为目的而滋生事端,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最高会被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同时最高还需罚款五百元;
倘若事态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更长时间的拘留和更高金额的罚款。
对于非法侵入私人住所并进行此类行为者,根据其实际情况,通常会给予十天左右的拘留处罚。
但是,私自闯入他人的住宅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包括:
1、非法且强制性地侵入他人住宅,即使已经接到要求或者警告仍拒绝离开,对他人的日常生活和居住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2、非法且强制性地闯入患者人的居所,破坏、损毁或清除他人的生活物品,对他人的正常生活产生了极大干扰;
3、非法且强制性地侵入他人住宅,甚至在其中停放尸体并制造混乱,引发社会动荡,对患者人的正常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人的住宅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个人、机构或组织都不得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他人的住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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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永久土地使用权有吗?
土地使用权有永久年限的,在我国,划拨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就没有任何限制,虽然这两种土地性质都不可以为子孙后代所继承,但只要是户口没有迁出去的,其实子女们都是可以一直使用的。除这两种性质的土地之外,其他的土地使用权都有着相应的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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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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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有土地使用证么?
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依法批准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建成后,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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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时效申请强制执行的后果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被执行人未能依照执行命令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本院享有向相关单位索取被执行人的存款、债权或股票以及基金份额等财务信息的权力。
本院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实施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方式进行处理。
同时,本院在查询、扣押、冻结、划拨或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其涉及的范围应限于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畴以内;
2.当本院决定采取上述各项措施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时,需要作出裁定并发布协助执行通知书。
在这个过程中,各相关单位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3.如果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本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那部分收入。
但是,我们也将确保被执行人和他/她所赡养的家人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所需的费用得到保障;
4.本院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时,同样需要作出裁定并发布协助执行通知书。
在此期间,被执行人所在的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具有储蓄业务的单位都必须予以配合;
5.如果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本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那部分财产。
然而,我们仍需保证被执行人和他/她所赡养的家人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所需的物品得以保存;
6.在采取上述各项措施之前,本院必须先作出裁定;
7.如果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行事,并且还隐藏了财产,那么本院就有权利发布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藏地进行搜查;
8.在采取上述措施时,需要由院长亲自签署搜查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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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维修基金收费标准表入如何查询
[律师回复] 解析:
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存在差异性,部分地区依据房屋总价款的百分比收取,而另一些则是根据建筑物的总面积进行计算。
依照普遍遵循的规则,商品房维护基金的缴纳以房产总价为基准,无论该楼宇是多层、小高层或者高层,购房者和开发商应按照以下比例共同承担:
首先,针对没有电梯的房屋:
购房者需承担百分之二的费用,开发商则需承担百分之三的费用。
假设某套房屋的总价值为100万元,那么购房者需要支付2万元,开发商则需支付3万元,两者相加共计5万元,这笔款项将被纳入该房屋的维护基金账户中,以便在未来对该房屋以及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
若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该账户中的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决定是否启动第二轮的维护基金收取工作。
其次,对于配备了电梯的房屋:
购房者需承担百分之三的费用,开发商则需承担百分之四的费用。
以上所述为一般的规定(即大多数情况下),但具体的比例可能因各个地区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一户一宅最大面积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宅基地的面积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农村村民家庭原则上仅能合法持有一块宅基地;
其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之内的农村居民,其宅基地面积应控制在每户不超过120平米以内;
最后,在县城规划区以外的农村地区,农村住房用地面积的上限是:
若使用原有宅基地或者村内闲置土地,每户不可以超过180平米;
此外,若是使用耕种的土地作为住房用地,每户则不能超过120平米;
倘若选择山地、干涸的河床或废弃的土地作为住房用地,每户的最大面积也不能超过240平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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