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分手协议书原则上并不受到法律保护,通常情况下,这类文件被视为无效。
因为恋爱关系与婚姻制度存在本质区别,因此这两者均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范围内,进而不能获得国家法律的保护。
然而,若分手协议中涉及到财产分配等方面的条款,且这些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体现,那么法律便不应该进行强制干预,而应将其视为有效的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