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状况及其动态发展变化是导致法律风险形成的关键要素;
其次,企业未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法律防控策略也是其面临法律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者则是与企业或与其发生法律关系的各个主体的行为表现,如违法行为、违约行为乃至侵权行为等,都可能对企业造成不可忽视的法律风险压力。
值得强调的是,仅当这些可能给企业带来负面经济效益的法律因素真正显现并得到释放时,才会给企业造成实际的法律风险负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