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标续展申请的受理费用为人民币五百元整;
若逾期受理续展注册,还将额外收取两百五十元的迟延费;
同时,授权出具商标使用证明还需支付五十元的相关费用。
通常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应于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