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签署合同时并非必须加盖法人印鉴。
如涉及公司法人对外订立合同之事宜,依据法规要求,应在合约形式上加盖法人公章,自此日起合约方能奏效。
但若未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唯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且签名人为法人合法的法定代表人,则其签署之合同仍被视作公司法人行为,签字与盖章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