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微信聊天记录可被视为合法有效的法律证据之一,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范畴之内。
具体来说,此类证据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是当事人的陈述,其次是书面文件、物理物品等书证,再次是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还有以电子形式储存的各类数据以及证人证言、专家鉴定意见和现场勘验笔录等。
然而,所有这些证据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查证核实,确认其真实性后,方可作为判定事实真相的依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