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诊所在医疗工作中启用无资格证书者执行医疗行为,则该诊所将面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被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同时有可能被处以1万元人民币以上、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诊所甚至会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被强制终止其医疗执业活动。
此外,诊所在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作为医疗机构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机构不得雇佣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而所谓的“非卫生技术人员”,是指那些尚未获得医师任职资格(资质或者职称)的人员。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