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只要在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中明确载明了,便需要向相关中介机构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这一点毫无疑问地会在合同中加以详细表述。
然而,若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即构成了卖家的违约行为,此时,中介费用理应由卖家全权承担。
此外,卖家还应对买家进行双倍定金的赔付。
若卖家为违约方,除需承担中介服务费用外,还应对其造成的损失(诸如各项行政代办服务费用、税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等)负责。
依照合同规定,我们将妥善处理此事。
但在此之前,我建议您首先确认自己是否具备购买房产的资格,以及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若中介机构并无过失,那么您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中介费用。
请注意,中介费用的支付是基于中介委托合同的。
否则,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