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使网贷出现了逾期未被提起诉讼的情况,也并不意味着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
要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必须先具备成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具备相关的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这些法律文书主要包括由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以及民事调解书等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文件。
只有当被告方未能按照上述法律文书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时,申请人才有权利依据先前的判决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此时的被告方才正式成为被执行人。
然而,在网贷逾期的情况下,由于尚未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因此并无相应的生效法律文书存在。
在此种情形下,借款人并非被执行人,更谈不上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