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措施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并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在公路以及城市道路等公共区域内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或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时,禁止任何情况下的醉酒驾车行为;
如若违反此项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者将面临警告处罚,或罚款金额在五元人民币至上五十元人民币之间;
同时,如果被判定责任人拒绝接受罚款惩罚,那么执法部门有权对其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时扣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