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农村土地的补偿费用,应当在实施征收行为以前予以分配支付。
如果要征收土地,必须得到省级以上级别人民政府的批准,任何其他机构都没有权力擅自批准,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征收土地。
关于补偿标准,应依据批准文件中所载明的征收土地方案来加以明确规定,但不得低于当地的区片地价,否则将被判定为补偿行为违法。
此外,在征地过程中,必须在征地范围内公布相关的征地文号以及补偿标准等信息,以确保被征地户能够充分了解并确认这些内容,同时也赋予他们听证的权利,否则就会被认定为程序违法。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