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问题,现行法规明文规定,应为两年之期。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情况,亦须遵照相关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具体规定予以处置。
另外,在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时间段,是从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个日子开始算起的。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义务,那么还需要按照每一次约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进行计算。
在某些法律文书并未详细规定履行日期的情况下,则需从该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