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回迁户房屋契税进行计算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需按照特定的实际税率对补差价部分实施核算;
其次,针对补偿部分则无需缴纳任何契税款项。
在此过程中,对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下,购房成交价款超过拆迁补偿款的那一部分金额,我们将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税收征收;
而在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方式中,我们会根据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补缴款部分,按照同样的税率进行税收征收。
法律依据:
《契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