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长可兼任总经理之职。
董事长乃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而总经理亦为董事会选拔任命。
在部分企业组织架构中,公司的董事长有权兼任总经理,同時行使董事及总经理的职权,对公司的日程运营业务实施全面管控,推动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对于规模相对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可设立一位执行董事,无需另行设置董事会,该执行董事亦可兼任公司经理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