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危险房屋的拆迁流程,法律规定了以下具体步骤:
首先,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其次,由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第三步,在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接下来,需要发布《拆迁通告》以告知公众;
然后,需要选定并确认评估机构;
紧接着,进入入户调查阶段;
随后,评估结果将予以公示;
接着,评估机构会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最后,双方需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应的协议,同时,拆迁方也应按照约定时间发放和领取补偿款项,并负责实施房屋的拆除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