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企业未按照相关要求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若单位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则将面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的惩罚,否则将会受到罚款处理。
更为严重的情况下,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进行整改,管理机构甚至有权提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公积金的正常缴纳。
对于由于企业未缴纳公积金而利益受损的员工而言,他们有权向当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各区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在进行举报时,需提供如下必要材料:
(1)员工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用以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3)能够明确工资收入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便于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