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跨越地区的诉讼案件,其合法性并无质疑。
若诉讼方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且法院亦依法予以受理。
起诉者应是与此案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且必须清楚无误的确认被告人的身份,并提供详细的诉讼请求及其相关的事实依据及法律理由,同时,该案件也需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且须在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范围内进行审理。
关于外地人在异地法院能否进行起诉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如果对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位于当事人所提及的异地,那么便可在异地进行起诉;
反之,则无法实现。
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通常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但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