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原则上来说,这种情况不构成侵权行为。
然而,若您在同一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手续的办理,则无法实现这一点。
具体而言,在该登记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如个体经营者在提交申请营业执照时所拟定的商标名恰好与其先前已经登记注册或者预先核准过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商标名完全相同,那么该项申请将会被驳回不予批准登记。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